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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日前部分媒体关于“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坑农的报道,提及的所谓“锦绣大地公司”,与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但引起部分消费者和读者的误解,现予以澄清并声明如下:
1.
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八部委联合评定的国家级龙头企业。
2.
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十三家股东共同投资,国有资产占70%的标准的股份制公司,主要从事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业高科技开发推广、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普旅游、湿地环境生态建设等科工贸一体化的高科技企业。由于公司在农业领域的成就,获得了包括2006年全国消费者满意品牌,美国可持续发展商业标志等荣誉。由于农业生产过程标准化方面的成就被国家标准委批准为第四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我公司的“锦绣大地”商标是北京市著名商标。
3.
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获得优秀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称号,到目前已经有4位博士后出站,仍有在站博士后5名从事相关的研究工作。
4.
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不同的法人单位。二者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与产权、合同关系。
5.
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农业产业的发展,但目前为止,没有开展与个体农户合作的方式进行单品种推广。
6.
不存在“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公司注册在海南,总部却设在北京”的说法。到目前为止,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南没有任何投资项目。
公司今后将继续致力于农业产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请广大读者及消费者继续支持与监督我们的工作。
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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